臺大健弘動物醫院

臺大健弘動物醫院 我們的理念很簡單,希望如同人醫醫療的謹慎及專業,能讓更多毛小孩擁有高品質且舒適的醫療

主治醫師: 賴建宏

專長: 牙科、內科、皮膚科、軟組織外科、傷口處理與重建

學經歷:
國立陽明大學生物化學研究所 碩士
國立台灣大學獸醫系 學士
臺灣獸醫外科專科醫學會會員
臺灣貓科醫學會會員
TAVD中華民國獸醫皮膚醫學會會員
WSAVA世界小動物獸醫師協會繼續教育進修
CLINICAL FELINE DENTISTRY TRAINING COURSE結訓
貓傳染病預防醫療暨急診重症加護研討會結訓
小動物腹腔影像診斷研討會結訓
小動物腫瘤影像研討會結訓
皮膚內分泌研討會結訓
內科心臟病學研討會結訓
外科胸腔影像研討會結訓
2024TAVD獸醫皮膚年會結訓

18/04/2026

【食藥署發公文的目的是什麼?淺談現行體制的法律真空期】

4 月 17 日,衛福部食藥署發出一份公文,告訴藥業公會:在辦法註銷後,藥商仍可繼續販售人用藥給獸醫診療機構。

很多飼主鬆了一口氣——「危機解除了」。
很多獸醫也鬆了一口氣——「可以繼續叫藥了」。

但如果我們仔細讀這份公文,會發現一件需要被認真理解的事:

『這份公文並沒有讓藥商的販售行為變得合法,它只是宣告食藥署暫時不會稽查。』

這兩件事聽起來相似,但在法律上差距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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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份公文為什麼要發?】

時間軸很清楚:

📌 4/10 農業部宣布管理辦法「暫緩」上路
📌 4/15 辦法直接「註銷」,衛福部長表示不宜修藥事法
📌 4/17 食藥署緊急發公文維繫現狀

辦法註銷後出現了「法律真空期」。藥商如果繼續出貨,依照食藥署過去的執法立場就有被稽查的風險,很可能觸發像 2020 年那樣的大規模拒賣潮。

食藥署必須立刻發一份公文,告訴藥商:「不要怕,繼續賣,我不會查你們。」

這就是 4/17 公文存在的原因。它不是為了解決法律問題,而是為了『避免一個行政行為造成的市場恐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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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份公文的法律本質是什麼?】

精讀公文會看到兩個關鍵字:

✅ 「重申」——代表食藥署沒有提出新的法律見解,只是把舊立場再說一次
✅ 「仍可」——代表維持現狀,不是新開創合法管道

公文列出的三個作業事項(限 731 項品項、確認執照、留存紀錄)也不是在授權販售,而是在描述「如果藥商要販售時應該怎麼做」。

這在行政法上有個名字,叫做「行政指導」。

依行政程序法第 165 條,行政指導是主管機關的「輔導、勸告、建議」,不具法律上強制力,它不能改變法律條文,也不能創設新的合法性。

簡單說:食藥署這份公文是在對藥商說——

「雖然藥事法第 50 條沒把你們賣藥給動物醫院這件事寫進合法販售對象,但只要你們符合這三個條件,我作為稽查機關選擇不啟動裁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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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藥商的販售到底合不合法?】

從法律條文的角度:
藥事法第 50 條明文規定合法供應對象不包括獸醫診療機構。
醫療法第 10 條的「醫療機構」也不包括動物醫院。
所以條文層次上,藥商販售給動物醫院仍有違規疑慮。

從實務執法的角度:
食藥署作為主管機關,可以決定「不啟動稽查」。
這份公文就是食藥署對自己裁量權的自我約束。

所以目前藥商的處境可以這樣理解:

🔸 條文上仍有違規疑慮,但主管機關承諾不予追究。

這是過去 13 年台灣獸醫用藥體系反覆出現的狀態——違法但被默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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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什麼這不是長久解方?

1️⃣ 行政指導不能對抗法律本身
如果有第三方提起訴訟或檢舉,法院不受公文拘束,仍可依藥事法認定違法。

2️⃣ 公文可以隨時被撤回
主管機關換人、政策轉向、重大事件發生,公文可能一夕失效。

3️⃣ 刑事風險沒有解除
藥事法的刑責若進入司法程序,公文無法作為免責依據。

4️⃣ 許多實務問題仍然無解
動物醫院藥品庫存、相似不同劑型藥物、野生動物救傷用藥仍在灰色地帶——這份公文無法解決許多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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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份公文反而證明了一件事

如果藥商販售人用藥品給動物醫院「有明確的合法依據」,食藥署根本不需要發這份公文。一件依法合法的事情,不需要反覆「重申」、不需要列出應遵循事項。

公文的存在本身就是在承認——沒有這份公文,藥商的販售行為就有法律風險。

這個觀察可以延伸到過去 13 年的每一次行政處置:

📍 2013 年「暫行替代品項清單」
📍 2015 年動保法第 4 條修法
📍 2019 年食藥署三點共識「必須修藥事法」
📍 2024 年兩部會會銜訂定管理辦法
📍 2026/4/17 公文重申三條件

每一次行政處置,都是一次集體自白:現行法律條文,沒有給獸醫診療機構一個合法購藥的位置,也沒有給藥商合法出貨給動物醫院的方式。

這不是任何一個部會、任何一個公會、任何一任首長的問題。這是一個 1970 年代制定的法律架構,沒有跟上 2026 年台灣社會對動物醫療需求的發展,而我們衷心期盼這問題能夠在我們這一代獲得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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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正的解方——修動保法建立法律擬制

現行管理辦法已經在做一件事——讓人用藥品在貼上「動物保護用藥」標籤後,法律身分從衛福部管轄移轉至農業部管轄。

那我們可以提出一個合理的問題:

『如果貼一張紙就能改變藥品的法律身分,為什麼不能用一條法律條文做同樣的事?』

如果動保法明文規定「人用藥品自供應予獸醫診療機構時起,視為動物保護用藥品」,那麼:

✅ 藥商販售的對象就不再是「人用藥品」,藥事法第 50 條自然不適用
✅ 獸醫師的使用、配藥、管理回歸動保法與獸醫師法規範
✅ 人用端的製造、品管、運輸,仍然完全依藥事法管理
✅ 不需要動藥事法,不影響藥師調劑權
✅ 管制強度可以建立得比現行更嚴格(電子流向、抗藥性監測、繼續教育)

這是目前看起來最短、最可行、最不引發跨團體對立及政治角力的路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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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什麼每位飼主都值得關心?

👉 你家寶貝用的藥,法律地位決定了取得的穩定性
👉 急診能不能救命,跟法律架構有關
👉 這是一次讓台灣動物醫療體系走向完整的機會

4/17 的公文告訴我們一件事——【現行體系已經撐到極限】。

過去 13 年,獸醫用藥體系在一份又一份的行政指導中運作。每一份公文都是一次善意的補丁,但補丁永遠補不成一件完整的衣服。

現在是時候了!——不是再多一份公文,而是真正修好一部法律。

讓下一份關於動物用藥的重要文件,不再只能依賴歷任食藥署的行政指導,而是立法院三讀通過的修正條文。

#動物保護法 #獸醫用藥 #食藥署公文 #修法不可少 #毛孩權益 #動物用藥新制 #藥事法 #動保法

https://www.facebook.com/share/p/1B32eSRMXV/目前趨於民意雖暫緩,但如果拗不過某公會,最後還是一意孤行執行,恐怕只是更多毛孩家長受累
10/04/2026

https://www.facebook.com/share/p/1B32eSRMXV/
目前趨於民意雖暫緩,但如果拗不過某公會,最後還是一意孤行執行,恐怕只是更多毛孩家長受累

【毛小孩的爸媽注意!每年43億的「藥單過路費」,最後誰來買單?!🤔】

最近獸醫界與藥師公會針對「毛小孩使用人用藥」的爭議,意外扯出了一筆潛藏的龐大利益。

這已經不只是單純醫療法規探討,如果用評估市場機制的邏輯來看,這是「藥局」是不是一定得要卡入獸醫治療過程中,當作一個藥物檢核節點的問題,而多出來的費用是否由飼主買單。

【爭議點在哪?為什麼毛小孩要吃「人藥」?】

首先要釐清,動物專用藥的種類極少且昂貴。為了拯救生命,獸醫在臨床上高度仰賴使用「人用藥物」,因為在台灣,人類用的藥物超級便宜 🙄😏🤫 為了防止這些藥物流出獸醫院、再回流到人類黑市,政府與民間都同意必須「嚴格控管流向」,但在「怎麼管」這個問題,雙方徹底槓上。

👉 獸醫界的提案(數位透明、效率優先):

直接利用現有的病歷系統,將每一筆開藥紀錄「逐顆上傳」到衛福部食藥署的雲端資料庫(比照現行嚴格的管制藥品作法)。或者在外包裝貼上「獸醫專用」標籤防偽。完全透明,且不增加額外流程。

👉 藥師公會的主張(實體過水、把持簽核):

強烈反對獸醫自行上傳雲端的方案。堅持獸醫若要使用人用藥,必須由藥局開立「購藥證明」並由藥師簽核。換句話說,每一筆毛孩的藥物,飼主需要再拿著獸醫處方簽至藥局,在實體藥局再「過一手」。

💰 消失的效率,與每年43億的「行政抽成」?!🤔

如果有更透明、零時差的雲端系統不用,為什麼非得堅持人工實體簽核?這背後的財務邏輯是什麼?

在沒有健保、全自費的寵物醫療市場裡,如果每一次開藥都必須強迫經過藥局「蓋章」,只要按行情收取一筆行政手續費(例如一張證明200元),全台灣成千上萬的毛孩看病,累積起來就是一年高達43億元的無風險收益。這就像是在一條原本暢通的高速公路上,利用法規架設了一個穩賺不賠的「收費亭」。

🐑 誰是最後的待宰肥羊?

在投資市場裡,企業靠技術建立護城河;但在這裡,如果靠著法規強制過水來創造收益,最終犧牲的就是終端消費者。這筆「行政手續費」,絕對不會是從獸醫院的口袋出,而是直接轉嫁到飼主帳單上。

確保用藥安全絕對是社會共識。但如果打著「控管流向」的大旗,卻刻意繞過高效率的雲端連線,非要建立一個源源不絕的「實體簽核收費」機制,這背後到底是為了「藥安」,還是為了把飼主當成待宰的肥羊?

各位毛小孩爸媽、獸醫和藥師,您怎麼看這件事?!

https://www.facebook.com/share/p/18TQd7bRqx/
08/04/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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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剛剛口渴,走到便利商店想買瓶礦泉水,拿著礦泉水突然想到一件事....

大家最近都在談動物用藥,但我發現這不只是法律問題,這根本是一個關於標籤的神奇魔術。

這瓶水,化學成分是 H2O,人類喝了沒事,毛孩喝了也解渴。但在台灣,這瓶水有兩種截然不同的命運。
貼上「人喝」標籤: 賣 20 元,歸衛福部管,藥局,便利商店,屈臣氏隨處可買。

​貼上「狗喝」標籤: 廠商要先花幾百萬送去重新檢驗,做臨床數據,改包裝,另外倉儲,賣50元,還要歸農業部管,於是廠商賣一樣的水,卻要被兩個老闆管😓

結果會發生了什麼事?
​廠商不是笨蛋,他們一算:全台灣會買這瓶「狗喝水」的市場這麼小,我還要花幾百萬上千萬去送驗、改標籤?我瘋了嗎?
於是廠商拍拍屁股說:我不送驗了,我就賣那瓶 20 元的人喝水就好。」

這時候
​充滿使命感的政府:
廠商們啊,你們快來登錄變更成動物用水啊!只要你們肯花那幾百萬去換標籤,獸醫們就能合法買水救狗了!

​廠商(冷笑一聲):
報告長官,市場這麼小,規費這麼貴,我直接把水賣給隔壁藥局,讓飼主自己去排隊買就好啦。我幹嘛花大錢去登錄一個賠錢貨?」

​獸醫(兩手一攤):
廠商不登錄,我就買不到合法標籤的水。我明明看著那瓶 20 元的水在那裡,卻不能買來餵快渴死的毛孩,只能開張處方箋,叫家長抱著病重的孩子去外面『折磨』。

​結論:我們是在救命,還是在玩標籤?

​早年區分人用、動物用藥,是為了怕我們把豬肉、雞肉裡的抗生素吃下肚,那叫「經濟動物管理」,我覺得非常有道理也有必要性。

​但現在,我的貓跟我的狗是「伴侶動物」,牠們是我的家人,牠們不打算被端上餐桌!為什麼牠們要受制於那套為了「豬雞鴨」設計的行政障礙?

結果這樣鬧下去的結果就是~

​藥商:在商言商覺得登記太麻煩太貴了,乾脆不玩。

政府:堅持雙軌制,不肯承認國際數據。

​藥師:堅持守住「人藥」管理權,即便他們不幫動物切藥研磨分裝。

​政府發明了一個「藥商登錄制」想解決問題,結果藥商根本不理你。

​這就是為什麼獸醫界覺得 2026 年新制是一場災難。當「行政管理」凌駕於「生命價值」,當一瓶礦泉水因為標籤不同就被擋在診間門外,我們爭取的不是特權,我們爭取的只是讓毛孩能「即時喝到那口救命水」。

別讓官僚的標籤,成為毛孩生存的終點。

⚠️ 4月10日是最後協商關鍵!
如果你們認同,文章末有一個連結是讓飼主們或獸醫師們進去發聲的連署,大家可以去發個聲讓政府看到,真實民間的反應與心聲🙏

https://petdrugs.dvminfo.com/voices?role=vet&fbclid=IwdGRzaAQ9yVRjbGNrBD3JT2V4dG4DYWVtAjExAHNydGMGYXBwX2lkDDM1MDY4NTUzMTcyOAABHqoyqKVEbusEshUVqBGuq1-n-_PXrwKevhFa7zm6WGqcDjgS7k3AqUb2hZuO_aem_UzFWQvpQNEpGDYQvJ8DLzQ

https://www.facebook.com/share/p/1BMAcfikyu/
08/04/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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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毛孩急診缺氧,我需要去藥局扛鋼瓶?
為了一起守護毛孩,這件事我們必須關心!

身為高齡大型犬的飼主
看到這種消息 說不擔心是騙人的
毛孩們如果突然需要急診吸氧氣
根本禁不起任何時間的耽擱..

我花時間去了解
這項即將在今年7月上路的法規
我發現這不是單純的誰對誰錯
而是「法規理想」與「醫療現實」的碰撞

政府與藥師的考量
新制的出發點絕對是好的
為了防堵人用藥品被濫用或流向不明
政府希望落實嚴格的「溯源管理」
醫療用氧氣屬於處方藥
由專業藥師來交付與把關高壓鋼瓶的安全性
確保毛孩用的是真正的醫療級氧氣
這是法治社會對用藥安全的堅持!

獸醫與飼主的恐慌
但這套制度卻忽略了「氧氣」的特殊性
它不是一般藥丸
而是笨重且需要即刻救援的急救物資!

目前最大的問題在於「商業現實」
因為寵物市場使用的氧氣量太小
藥品、氣體廠商缺乏利潤誘因
去花大筆規費申請「動物用藥許可」
如果沒有合法動物用藥品、氧氣可買
獸醫依法就不能直接叫貨..

網路上說「半夜飼主自己扛鋼瓶」
雖然是最極端的最糟狀況
但也確實反映了第一線獸醫與飼主
怕急診無氧可用的真實恐懼🥹

我們的呼籲:需要跨部會的實務配套
沒有人希望破壞用藥安全
但毛孩的急救也絕對等不起繁瑣的行政流程

距離新制上路只剩不到三個月了
希望農業部與衛福部能聽見臨床現場的聲音
針對「醫療用氣體」這種特殊的救命物資
盡快協調出專案豁免
或是輔導廠商轉換的實質配套措施

別讓立意良善的用藥安全新制
成為延誤毛孩救命的最後一根稻草..

因為Go+,我們有一點點影響力
也希望能為毛孩們權益發聲
都能一起進步共創良好環境❤️

https://www.facebook.com/share/p/1B1djjxwj2/
08/04/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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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迎當天有空的醫生及毛孩的爸媽,
都可以到場參與,
讓主管機關更願意好好處理這個議題。
當天陳醫師下午也會休診,
跟著一起到現場盡一份心力。
獸醫師及毛孩爸媽們,讓我們一起團結,
Go Go Fighting 👊👊👊

08/04/2026

[小林知識+🌀寵物用藥新制]

❇️ 這幾天關於「寵物用藥新制」的討論越來越多,許多飼主也非常關心這個議題。很多人會問,為什麼動物醫療會用到人類用藥?

❇️ 答案其實很現實。台灣的動物用藥市場很小,藥廠投入有限,真正專門為動物開發的藥物種類並不完整。

❇️ 許多疾病在人類和動物身上,本質上並沒有差別。在科學與臨床經驗支持下,人類藥物確實可以安全且有效地使用在動物身上,長期以來世界各地的動物醫療都是如此運行。

❇️ 以我曾經工作過的日本為例,日本的法規確實嚴格,但邏輯很清楚:妥善管理藥物,但同時保留臨床彈性。

❇️ 在日本的法規中明確寫著,獸醫師在診療上如果判斷有其必要,可以使用人類用藥,甚至是進口藥品。這不是漏洞,而是制度刻意保留的空間。臨床醫療永遠充滿變數,不可能用一套僵化的清單解決所有問題。

❇️ 日本的獸醫師可以在院內備藥,也可以直接給藥。當需要使用特定藥物時,獸醫師必須負責評估風險、決定劑量。換句話說,日本的制度核心並不是限制獸醫師,而是讓獸醫師有權限做決定,同時對決定負責。

❇️ 那台灣現在的方向呢?相關單位正在嘗試建立一套更嚴格的藥物流向管理制度,這本身並沒有錯。可惜目前數百種臨床常用藥物中,真正完成動物用藥登錄其實不到20%,比例仍然非常低。

❇️ 當新制度上路後,動物醫院內許多原本的常備藥物,變成必須透過飼主自行到藥局購買,然後再拿回動物醫院供獸醫師使用。整個醫療流程將會變得非常不順暢,甚至可能導致治療延誤。

❇️ 獸醫師並不是反對藥物管理,而是希望制度能夠建立在對專業的信任之上。好的制度應該要讓醫療更加順暢,而不是更加困難。

❇️ 可以管制,但不能僵化。
可以規範,但不能脫離臨床。
可以要求安全,但不能犧牲可行性。
如果真的在乎動物,就不該讓牠們在最需要幫助的時候,卡死在一個不完整的制度之中。

🔺希望大家能夠理解台灣動物醫療即將面臨的困境,也請各位加入連署為動物們發聲。4月10日將會有一場協商會議,期待屆時可以傳達更多獸醫師與飼主的真實心聲 🙏

#林士傑獸醫師

桃園動保處南昌園區2026年1月費好課分享動物保護資訊網-最新消息
03/01/2026

桃園動保處
南昌園區
2026年1月費好課分享

動物保護資訊網-最新消息

115年度桃園市動保處南昌動保教育園區- 1月動保教育講座熱烈報名中

01/01/2026

小美也來跟風一下……2026年的第一天 祝褔大家新年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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