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4/2026
獸醫二十年怪事二三事
以前還在大學讀書的時候,大概是在千禧年前後台大農學院興起了改名運動,理由是因為「農」這個字不好聽會影響大學科系招生,於是農學院改名叫做生物資源暨農學院,底下很多科系同時也興起了改名字的風潮,那時候獸醫系有人提議改名爲「動物醫學系」。
但有教授說:「換湯不換藥,只改了名字能改變什麼?」
後來這件事情就被當成笑話不了了之,但隨後二十幾年的獸醫人生裡發生的大小事情,我才發現換湯不換藥不是笑話,而是我們真實的獸醫人生😢
1.廢除獸醫佐,改成立動物醫事助理。
原本獸醫佐就是國家設計來輔佐獸醫師執行業務,是正規教育有國家考試資格,但前幾年台灣廢除了獸醫佐,農業職校也紛紛停開獸醫科學程。一方面卻又允許私人增設了「動物醫事助理」學程,換湯不換藥怪事此其一。
2.四校獸醫改制六年不成,先改學位名稱為DVM又開放增設學士後獸醫。
現在台灣主要的獸醫學制是大學五年制,幾年前學者考察國外如日本是大學六年制(醫牙獸醫都是),美國是學士後獸醫,所以提出要跟國外接軌也要改成六年制,然後把學位名稱從BVSc (Bachelor of Veterinary Science) 改為DVM (Doctor of Veterinary Medicine),從學士變成碩士?但其實學分數跟畢業年限並沒有改變。
後來政府說獸醫系學生都跑到小動物臨床,沒有人要去偏鄉跟經濟動物,所以同意增設了學士後獸醫,後面還有一堆學校排隊準備申請成立,但請問學士後獸醫增加之後,經濟動物與偏鄉的獸醫師有變多嗎?此其二換湯不換藥之怪事。
3.獸醫師不能用人藥,只能用動物藥。
藥事法當初立法的時候,忘記將「獸醫診療機構」納入藥事法管理,導致獸醫師使用領有藥證之人類藥物並不違法,但是藥商卻不能將人類用藥直接賣給動物醫院。
在台灣人類用藥是食藥署管的,動物用藥是防檢署管的。食藥署根據藥事法不准藥商將人類用藥出貨給動物醫院,經過獸醫師與飼主幾年前的抗爭最後繞過藥事法,從動物保護法設立專案有七百多項人類藥物藥商可以出貨給動物醫院。
食藥署說:人類用藥一條產線,動物用藥要專門開設一條產線生產動物用藥不能混用,結果沒有幾家藥商願意特別幫動物醫院開產線。
防檢署說:那不然⋯⋯請藥商把生產出來後的人類用藥,瓶身上面貼動物保護專用就變成了動物用藥品。如果沒有申請標章,就請獸醫師開購藥證明讓飼主去藥局買?
這兩個不是同一個東西嗎?為何要多此一舉?
藥商生產的人類用藥是食藥署管理,但貼上動物保護標章之後變成防檢署管理,我是廠商何必這麼多事自找麻煩。而且獸醫的市場規模遠小於人類市場,導致於目前七百多項專案人類用藥目前只有兩百多項有廠商願意申請標章,實際貼標情況也不知道。
同一個籃子裡的雞蛋,會因爲貼上不同標籤之後變成不一樣的東西嗎?那為何不一開始就將獸醫師納入藥事法,從源頭管制人類用藥就由食藥署統一管理不就好?
以前高中物理老師說牛頓養了一隻小貓跟一隻大狗,於是他在家裡的門上挖了兩個洞,鄰居很好奇問說為何不開一個大洞就好了?
牛頓說:不行!因為大狗要走大洞,小貓走小洞。本來以為是笑話,結果沒想到現實生活真的會讓人哭笑不得。
管制藥品就是如此!不管是大貓小貓,獸醫師或者人類醫師都可以使用人類管制藥品。
獸醫師依照管制藥品條例合法取得人類管制藥品,衛生所也不定時會到動物醫院訪查,現在反而人類的一般藥品不能賣給動物醫院🙂↔️
所以問題的源頭就是在藥事法,當初立法時忘記將獸醫診療機構納入其中,導致於幾十年後獸醫用人藥這個議題一直在繞圈圈、繞遠路吵來吵去,獸醫界換湯不換藥怪事此其三,而且還在持續發生中。
所以懇請立法諸公仿效歐美日國家制度,將獸醫師與動物診療機構納入藥事法其實問題就解決了!One Medicine, One Health.
人類用藥就由食藥署統一管理是最直接也是最簡單的解決方式,請不要再浪費時間、廠商權益與國家預算繼續繞圈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