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6/2026
酷熱天氣下外判工人放乾池水 60隻水龜池底「乾煎」撲水至趾甲脫落
龜途拯救|邦哥哥收到街坊緊急通報,指康文署轄下觀塘康寧道公園二期的魚池,在酷熱天氣警告生效、室外氣溫高達36度的情況下,外判工人竟然將池水徹底放乾!
池底在烈日曝曬下,以測溫槍量度溫度高達 40多度。池內約有 60 隻水龜(包括巴西龜、斑龜、地圖龜等)無處可逃。水龜是必須依靠水來調節體溫和生存的,當時現場部分水龜熱到不斷張口呼吸、四處瘋狂搵水,有些甚至走到趾甲脫落、腳板流血受損,痛苦不堪!較為「幸運」的都只能擠在池邊僅有的一絲陰涼罅隙裡勉強支撐。
🤷🏽♂️外判工人竟稱:「要曬乾池底,乾到透先放水」
我當場立即與外判工人交涉,嚴正指出水龜在這種高溫缺水環境下會引致熱衰竭,要求他們立即注水。豈料工人態度強硬,即使我多番解釋,工人依然不為所動,更叫我自行聯絡場地主管,眼見部分水龜生命垂危,我直接致電康文署的場地主管。經主管向上級請示後,約 15 分鐘後工人收到指令後才重新注水。如果無人關注又無人行動,部分龜龜恐怕已經被活活曬死!
這是殘酷對待動物!
我想藉此向所有市民及政府部門釐清一個基本常識:這樣洗池做是絕對錯誤的,更是涉嫌違法的行為!
正確的清洗程序:必須先將所有水龜及水生動物安全轉移到臨時容器或其他有水、有遮蔭的地方,才可以清洗水池,絕不能直接放乾水將他們置於酷熱天氣底下曝曬!
涉嫌觸犯香港法例: 外判工人的行為已等同虐待。根據香港法例第 169 章《殘酷對待動物條例》,任何人胡亂或殘酷地毆打、踢、惡待、過度驅策、折磨、激怒或恐嚇任何動物,或因疏忽而導致動物遭受不必要的痛苦,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港幣 20 萬元及監禁 3 年。
去年將軍澳景林邨洗魚池,就曾因工人疏忽導致過百條錦鯉缺氧死亡,當時警方亦列作「殘酷對待動物」案件跟進。為何康文署至今仍未汲取教訓?!
🚨 促請康文署:立即正視,避免悲劇,生靈塗炭!
動物不懂得為自己發聲,但我們不能視若無睹。我強烈要求康文署:
1. 訂立清晰指引: 必須制定明確的水池清潔及動物轉移程序。
2. 納入外判合約: 將動物福祉條款強制定入外判合約,違者重罰。
3. 加強員工培訓: 確保所有前線及外判工人具備尊重生命的意識。
最後想請大家幫忙廣傳,讓更多市民知道這是不合法的虐待行為。我們要共同關注並保護這班無辜的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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